2026 職場申訴管道怎麼設才合規?10人以上企業受理窗口設置指南

快速結論:職安法第22條之1規定,2026年7月1日起,僱用10人以上的雇主應訂定申訴管道並在工作場所顯著位置公開揭示,30人以上另應訂定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規範。勞動部同步於2026年7月14日公告最新版《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五版),具體建議管道類型、受理窗口與後續處理流程。未依規定辦理,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最重可處75萬元罰鍰。

申訴管道還沒設好,不確定怎麼做才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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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管道現在是法律義務,不是選配

職安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第22條之1至22條之3),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10人以上雇主應訂定申訴管道並公開揭示,30人以上另應訂定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規範並公開揭示。這跟過去單純依行政指引「建議」設置窗口不同,現在未設置屬於違法,可依法裁罰。

管道要選哪一種?指引給的是多元選項

依2026年7月14日公告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五版,雇主應設置健全且暢通的申訴管道,並可依企業規模採用電子信箱、實體信箱、專線電話、面談或指定通訊軟體等方式,多數企業會選擇兩種以上並行,降低員工「不知道找誰講」的疑慮。

管道類型特性適合情境
專用電子信箱獨立於直屬主管信箱之外,留有書面紀錄需要完整留存文字證據
實體信箱設置於工作場所固定位置不熟悉數位工具、擔心留下數位足跡的員工
專線電話獨立分機或門號,不與客服/總機混用需要即時口頭反映
面談指定窗口受理當面陳述事件敏感、需要立即安撫或釐清
指定通訊軟體如企業官方帳號等,對話紀錄易保存年輕員工使用率高、回覆速度快

設置申訴管道的四個步驟

1
盤點適用門檻
依員工人數確認義務範圍:10人以上須設申訴管道,30人以上另須訂定防治措施與懲處規範。
2
建置管道
依規模選擇電子信箱、實體信箱、專線電話、面談或指定通訊軟體,可多管道並行。
3
公開揭示
於工作場所顯著位置公開管道聯絡方式,讓員工不必詢問主管就能取得。
4
指定受理窗口與後續機制
指定專人或專責單位於每一上班日查收,並建立收件登錄、保密分流、緊急風險評估與時程控管。
主編說

受理窗口不是「哪個部門方便就設哪裡」的問題。如果加害人剛好是人資主管或直屬主管,員工還是得繞道才敢申訴——設計管道時,一定要有一條不經過「當事關係人」的備援路徑。

老闆本人是被申訴人,管道要繞過內部機制

職安法第22條之3規定,被申訴人若是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勞工得跳過企業內部申訴管道,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另訂有《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2026年7月1日同步施行。

一般員工被申訴

透過企業內部設置的申訴管道受理,100人以上雇主須依準則於15個工作日內組成調查小組。

VS

最高負責人被申訴

勞工得逕向地方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提出申訴,不受企業內部管道設計限制。

沒設申訴管道,會被罰多少?

未依規定訂定申訴管道,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卻屆期未改善者,依職安法第45條處新臺幣3萬至75萬元罰鍰;若因違反防治義務導致勞工發生職業病等結果,依第43條可處5萬至300萬元罰鍰。

違反情形法條依據罰鍰金額
未訂定申訴管道/防治措施,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職安法第45條第1項第1款NT$3萬–75萬
違反防治義務致勞工發生職業病等結果職安法第43條第1項第3款NT$5萬–300萬

註:金額為法定罰鍰區間,實際裁罰金額由地方勞動檢查機構依個案裁量。

常見問答

幾人以上的公司要設申訴管道?

職安法第22條之1規定,10人以上雇主應訂定申訴管道並公開揭示;30人以上另應訂定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規範並公開揭示。

申訴管道一定要設電子信箱嗎?

不一定。依《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五版,雇主可依規模採電子信箱、實體信箱、專線電話、面談或指定通訊軟體等多元管道,重點是要健全且暢通,並在工作場所顯著位置公開揭示。

受理申訴後,公司內部要怎麼運作?

指引建議指定專人或專責單位於每一上班日查收,並建立收件登錄與回覆確認、保密分流、緊急風險評估與時程控管機制;僱用100人以上雇主另須依《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於15個工作日內組成正式調查小組。

老闆本人是被申訴人,管道要怎麼設計?

職安法第22條之3規定,被申訴人若是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勞工得跳過內部管道,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這部分不受企業內部申訴管道設計的限制。

沒設申訴管道會被罰多少?

未依規定訂定申訴管道,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依職安法第45條第1項第1款可處新臺幣3萬至75萬元罰鍰;若因違反防治義務導致勞工發生職業病等結果,依第43條第1項第3款可處5萬至300萬元罰鍰。

現在應該參考第幾版指引?

勞動部已於2026年7月14日公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五版,取代114年2月的第四版,企業設計申訴管道時應以第五版內容為準。

不確定現有的申訴管道是否合規?

把公司現有的申訴流程整理清楚,先做一次制度盤點,確認是否符合新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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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本文由 DailyAICode 編輯部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全國法規資料庫條文、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告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五版與《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全文撰寫,海思永續為本站合作夥伴,已於文中標示「推薦合作業者」;文中法條號次、期限與罰鍰金額均查證後標明出處,實際個案適用仍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與專業法律意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