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怎麼變?第四版到第五版差異與更新對照
海思永續除了提供外部專家判定與調查會議主持,也提供制度改善輔導,協助企業檢視預防計畫與申訴機制是否已對齊第五版指引與最新分流原則,不必等到勞動檢查才發現版本過時。
為什麼短短三年改了兩次指引?
《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不是新規定,111年8月已修訂到第三版,但接連又修出第四版與第五版。頻繁改版的原因很單純:2025年底職安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2026年7月1日施行後,指引必須跟著調整跟新法的分工方式。
第四版(114年2月)具體改了哪些地方?
第四版的重點不在調查程序,而在讓「早期發現」變得更容易——鼓勵勞工在事情還沒鬧大之前就通報。
第四版新增/調整項目
- 強化「不法侵害」與「職場霸凌」等名詞的定義及態樣說明,減少判斷模糊地帶
- 鼓勵通報「疑似」不法侵害行為,即使尚未造成傷害,也應申訴或通報以利及早處理
- 用詞調整:「受害者/加害者」改稱「申訴人/被申訴人」
- 明確納入「非正式僱員」,比照保護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的工作者
- 接獲疑似事件通報後,應於3天內成立處理小組進行調處或調查
第五版又調整了什麼?跟第四版比較
第五版最大的改變不是內容加多,而是重新界定指引的守備範圍。過去指引概括涵蓋各種不法侵害與職場霸凌,第五版明訂案件分流原則,把已有專屬法規的事件切出去,讓指引聚焦在服務對象、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暴力與不當言行。
| 項目 | 第四版(114年2月) | 第五版(115年7月) |
|---|---|---|
| 適用範圍 | 概括涵蓋不法侵害與職場霸凌,未特別與其他專法分流 | 明訂案件分流原則:職場霸凌、性騷擾、跟蹤騷擾、就業歧視等優先依專屬法規辦理,指引聚焦其餘不法侵害 |
| 加害來源界定 | 泛指各類不法侵害情境 | 明確納入「服務對象(如顧客、病患)」與「其他第三方」為施行不法侵害的主體 |
| 申訴管道 | 原則性要求設置申訴管道 | 要求管道具體暢通,並指定專責人員受理 |
| 高階主管責任 | 未特別著墨 | 明確要求高階主管宣示預防政策、建立公平合理處理機制 |
| 監視設備 | 未特別規範 | 新增規範,兼顧安全管理需求與勞工隱私權保障 |
註:整理自勞動部公告之第四版、第五版指引全文重點,實際條文請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告版本為準。
分流不是壞消息——過去一份指引要同時處理職場霸凌、顧客暴力、同事衝突,難免顧此失彼;現在職場霸凌走專法、指引專注服務對象與第三方暴力,兩邊都能寫得更具體,企業對號入座反而更清楚該做什麼。
手上還是第四版的資料,實務上要更新哪幾件事?
不用整份重寫,但至少要核對幾個地方,避免拿舊版邏輯處理現在已經法制化的案件類型。
第四版→第五版更新對照清單
- 職場霸凌案件的處理依據,要換成職安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與《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不再套用舊指引流程
- 指引本身保留的部分(服務對象、第三方暴力),要對照第五版補上因應措施
- 監視設備規範、高階主管宣示等新增項目要回頭補齊
- 引用文件的版本標註要更新,避免稽核時被認定資料過時
指引 vs 職安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怎麼分工?
簡單說:指引是行政指導位階,第五版聚焦在服務對象、其他第三方造成的不法侵害;職安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第22條之1至22條之3)是法律位階,專門處理因職務或權勢關係引發的內部霸凌事件。兩者分流適用,實際的調查小組組成與罰則細節,可參考本站霸凌新法系列的其他文章。
常見問答
第四版和第五版差在哪裡,一句話說完?
第四版(114年2月21日修正)強化了不法侵害與職場霸凌的定義及通報機制;第五版(115年7月14日公告,115年7月1日生效)則配合同步施行的職安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明訂案件分流原則,並將指引本身的焦點收斂到服務對象、其他第三方等造成的不法侵害。
我的公司還在用第四版的資料,需要整份重寫嗎?
不需要整份重寫,但要對照分流原則調整——職場霸凌、性騷擾等已有專屬法規規範的部分,應改依各自專法辦理;指引本身則保留在顧客、病患等服務對象或第三方暴力的因應措施,並補上申訴管道、監視設備等新增規範。
指引和職安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兩者關係是什麼?
指引屬於行政指導位階,第五版修訂後聚焦在服務對象、第三方等造成的不法侵害;職安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第22條之1至22條之3)則是法律位階,專門規範因職務或權勢關係引發的內部霸凌事件,兩者分流適用、互不取代。
第五版指引是什麼時候生效的?
勞動部於2026年7月14日公告第五版《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與同日施行的職安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同步上路。
企業的預防計畫沒跟上最新版指引,會有什麼風險?
指引本身沒有直接罰則,但預防計畫、申訴管道等具體作為仍須符合職安法第6條第2項第3款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的法定要求;若計畫內容明顯與現行指引脫節,經勞動檢查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依職安法第45條可處新臺幣3萬至75萬元罰鍰。
延伸閱讀:企業經營相關指南
2026 文件簽核系統怎麼選?5 大平台比較,中小企業三天導入指南
DottedSign、NUEIP、104企業大師、DocuSign、Netask EIP 比較,月費 NT$35 起,三天上線。
2026 年中小企業 CRM 選型指南:HubSpot、Zoho、Vital CRM 完整比較
比較 HubSpot、Zoho CRM、Salesforce、Vital CRM、Pipedrive 五大平台費用與功能,含本土合規分析。